卖方丧偶卖房问题
在丧偶卖房且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情况下,如果决定由在世配偶继承并卖房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,确实需要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中的非配偶成员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,以确保房屋的产权完全归属于在世配偶。这样,在世配偶才能合法地单独处理房产,包括出售。因此,除非去世方的父母和子女都放弃继承,否则在世配偶不能单独决定卖房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房产属于夫妻双方,但在世配偶和去世方的子女对继承权有争议的情况下:1. 可首先尝试通过家庭协商达成共识。2. 若协商无果,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。3. 若调解仍不能解决,在世配偶或去世方的子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由法院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对继承权进行裁决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如果房产只属于其中一个人,且该人已丧偶,他她出售房产时,主要需要提供以下法律文件:1. 个人身份证明,如身份证、户口本等。2.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,证明其对该房产的合法所有权。3. 丧偶证明,如配偶的死亡证明,以证明其丧偶状态。4. 其他可能需要的交易文件,如购房合同、房屋评估报告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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